专利申请流程第3步:专利申请的授权

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,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,未发现驳回理由的,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。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,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。在期限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并缴纳了规定费用的,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授予专利权,颁发专利证书,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,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,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。

  办理登记手续时,不必再提交任何文件,申请人只需按规定缴纳专利登记费(包括公告印刷费用)和授权当年的年费、印花税及发明专利申请的维持费就可以了。授权当年的年费数额,就是授权所在年度的年费。  

 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,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。

  至此,专利申请流程完成。

  特别说明:

  (1)发明专利约需2至3年,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约需1年左右,保护期从申请日起开始计算。 

  (2)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,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。期满未缴纳或缴足,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,同时缴纳滞纳金。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,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%计算;期满未缴纳的,专利权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。

  如在申请方面仍有疑问可致电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服中心,联系电话:010-62085588 。